香港情況
蕁麻疹在香港是一種常見的皮膚疾病。大約20%的人會在一生之中至少有一次患蕁麻疹。兒童、30-60歲女性以及有過敏史的人較常會患上蕁麻疹,但它也可發生在任何年齡的人身上。
甚麽是蕁麻疹?
當皮膚及身體免疫系統受到刺激,出現過敏反應時,身體便會在皮下釋放一種稱為組織胺的化學物質,導致皮膚組織腫脹,引起蕁麻疹。
蕁麻疹可分急性和慢性兩種。大部分蕁麻疹個案屬於急性蕁麻疹。若蕁麻疹發作的時間持續超過六星期,便會被定為慢性個案。慢性蕁麻疹的患者一般每隔一段時間就反覆發作,情況較急性蕁麻疹難根治。
大多數情況下,蕁麻疹引起的皮疹只會持續24-48小時,便自行消退。
蕁麻疹症狀
- 在皮膚上出現微微凸起、發癢的皮疹
- 皮疹可能只出現在身體某個部位的皮膚上,但亦有機會影響較大面積的皮膚
- 皮膚痕癢
- 皮疹的大小從幾毫米到手掌大小不等
嚴重過敏反應
注意,蕁麻疹可以是嚴重過敏反應的表徵,如出現以下症狀,需立即求醫:
蕁麻疹的成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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紓緩性治療
1. 抗組織胺藥物
- 可用作止痕及消腫,但須按醫生指示服食
- 分為第一代和第二代藥物。第一代藥物具鎮靜作用,會引起睡意,所以服用後不應駕駛或操作機械;第二代藥物一般較少會引起睡意
2. 退燒藥(如有發燒)
- 撲熱息痛和布洛芬是常用的退燒藥
- 過量撲熱息痛有機會損害肝臟,所以不可服用超過處方劑量
- 撲熱息痛的常見副作用包括腸胃不適和頭痛
- 布洛芬有消炎及止痛功效
- 布洛芬的常見副作用包括腸胃不適、肚瀉、噁心、嘔吐、頭痛等,建議藥物於進餐時或餐後服用,以減輕對胃部的刺激
3. 外用熱痱水(Calamine lotion)/ 1%薄荷膏
- 舒緩皮膚痕癢
若病情嚴重,醫生或會在需要時處方短期口服類固醇,或為患者注射急救藥物。